安徽省农业农村厅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2022年,安徽省农业农村厅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农业农村法治建设,以法治护航“三农”高质量发展。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
1.深入开展学习。将“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题并组织学习。为厅属各支部配发《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作为支部学习重要内容。开展宪法知识测试,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在省法治宣传教育基地举行新晋处级领导干部宪法宣誓仪式。
2.强化责任落实。厅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抓好厅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先后多次赴省委党校、新华社安徽分社以及铜陵市等地,作保障粮食安全专题报告,宣讲解读《安徽省粮食作物生长期保护规定》。2022年厅长办公会、厅党组会先后多次集体研究解决法治工作重大问题。
3.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一是建章立制。加强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更新完善,制定全国第一部保护生长期粮食作物的地方性法规《安徽省粮食作物生长期保护规定》,“我省立法保护生长期粮食作物全力保障粮食安全”入选年度省十大法治事件提名。修改2件、废止2件地方性法规,修订1件政府规章。发布公告废止、宣布失效6件厅行政规范性文件。二是营造氛围。强化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农民法治素养。突出宣传重点,增强“法律进农村”效果,先后部署开展“典亮村居 振兴乡村”为主题的民法典宣传活动、“乡村振兴 法治先行”为主题的中国农民丰收节宣传活动、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40周年暨“宪法进农村”等主题宣传活动300多场次,发放宣传材料20多万份,接受普法宣传近10万人次。创新普法形式,首次在安徽广播电视台农业·科教频道开设《法治三农》专栏,制作播出以案释法节目,打造农业农村空中普法平台。发挥示范引领,培育学法用法示范户,畅通农村普法“最后一公里”,全年超额完成50%的行政村有学法用法示范户的目标任务。制作的普法短视频入选农业农村部推介的农村学法用法优秀短视频。
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4.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省农业农村领域“证照分离”改革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共34个。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已有12个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上线运行。为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合肥、芜湖和蚌埠三个片区赋权,委托实施农药生产、经营许可,权限内肥料登记等8项自贸实验区特别清单。赋予乡镇街道审批执法事项64项。认真做好国家行政审批事项下放的认领、承接工作,动态调整权责清单。
5.扎实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实现厅OA办公系统与省政务服务网有效链接,推进信息资源实时共享,实现办件线上“一网通办”。将全省55个涉农行政许可事项关联电子证照,通过“核验助手”实现身份证、营业执照等材料免提交。与省林业局共同联办“出口国家重点保护的农业野生植物或进出口中国参加的国际公约限制进出口的农业野生植物审批”,实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切实做到便民利企。
6.不断优化行政审批服务。对标学习沪苏浙优化营商环境政策举措,完成了对调入我省的低风险农业植物和植物产品名单及检疫要求的动态调整,并对“常用低风险农业植物和植物产品跨区域流通检疫”事项办理流程进行优化。全年窗口共办理各类办件2315件,较上年增长9%,群众满意率100%。
7.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认真贯彻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优化监管措施,落实“无事不扰”要求,扎实推进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2022年共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项目12项,其中与市场监管部门联查项目5项。
三、提升依法治理能力
8.健全依法行政工作机制。一是落实“三项制度”。积极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强化年活动,落实执法装备配备、人员培训等要求,加强执法证件管理,规范法制审核程序,纵深推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二是细化完善工作制度。联合公检法印发《安徽省农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规则》,推动行刑有效衔接。及时更新《安徽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2年版)》。制定《农作物种子管理、动物防疫、生猪屠宰等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农业农村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指导意见》《农业农村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
9.落实重大决策机制。一是加强集体审议。贯彻落实《安徽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厅长办公会集体审议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清单并及时公开。二是加强合法性审查及备案。确保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合法,全年完成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96件,做到应审尽审、应备尽备。三是建立完善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管理制度。2022年推荐1名工作人员申领公职律师资格。通过公开遴选招标厅法律顾问单位。协调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积极参与厅涉法事务。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0.提升执法能力。一是开展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自查和交叉互评、执法大比武、行政处罚案卷集中评查等活动。二是按时完成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验收、配发工作。三是开展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创建,全省4家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3家农业农村部门分别被授予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窗口、示范单位荣誉称号。
11.加强执法监督。一是指导案件办理。指导查处一批私屠滥宰、生产假种子等案件。二是深化执法改革。督促部分市县严格落实中央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要求,全省农业农村系统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的改革目标。三是开展农业综合执法大调研,全面摸清全省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人员、编制、单位性质等底数。四是发布典型案例。先后发布全省农业行政执法典型案例13个、农产品质量安全典型案例8个。其中,“安徽省濉溪县某农资店经营假玉米种子案”入选农业农村部农业执法保障粮食安全十大典型案例。
12.强化执法办案。各级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将执法办案作为主责主业,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紧紧围绕重要农时、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积极参与长江禁渔、“护奥运、保春耕”专项行动、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等重大监管执法活动,强化案件查处,有效维护农村市场环境。2022年全省办理一般程序案件4882件,较上年增长54%,其中,渔业3304件、农药517件、种子325件、动物检疫169件、肥料119件。简易程序案件3343件,执法护农保障作用充分彰显。省本级依法查办某种子公司经营假种子案,吊销其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五、依法稳妥化解矛盾纠纷
13.依法处理涉诉涉访案件。认真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构建“党建+信访”“清单+闭环”“倒查+问责”“专项整治+系统治理”工作机制,领导干部带头接访下访、阅批群众来信,全年接待群众来访93批127人次,办理群众来信56件、省信访平台转送事项39件、厅长信箱留言396件。
14.突出抓好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积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加强工作调度,先后通过通报、专报等形式调度全省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排查化解进展情况。2022年,全省累计排查拥有宅基地、承包地的农户1447.47万户,排查出宅基地承包地纠纷27309件(涉及77465户241411人),并且依法依规全部分类化解。
六、规范行政权力制约监督
15.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强化政务公开力度,有效保障社会公众知情权。进一步突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着力提升主动公开水平,全年共发布信息2400余条。严格按照制度规定,全年办理依申请公开信息36件。
16.做好复议应诉工作。落实行政复议制度要求,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监督纠错作用,配合做好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自觉接受司法监督。2022年,我厅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七、强化法治政府建设保障
17.加强组织保障。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农业农村工作整体布局。成立厅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统一领导、系统谋划、整体推进、督促落实。
18.落实经费保障。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经费纳入单位年度财政预算,用于执法服装配发、装备配备、普法宣传等,足额保障法治工作需求。
2022年,我省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定的不足,突出表现在对标沪苏浙,“三农”法律法规体系尚不健全;执法合力尚未形成,行刑衔接有待深化;全省农业农村系统政务服务存在行政审批事项名称、办理层级、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时限不一致等问题。
2023年,省农业农村厅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坚持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创新普法,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强省建设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原文链接:http://nync.ah.gov.cn/snzx/tzgg/56667331.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