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 介

双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简介

双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组织全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的论证工作。编制全市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投资计划;并指导、监督、检查其计划执行情况,指导和管理全市城乡基础设施建设计划与统计,负责城市建设维护资金的管理;参与城市建设重点项目的组织、管理和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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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住房建设和住房保障、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住宅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的方针、政策、法规、规章;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研究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研究制定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具体政策以及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指导实施。

二、负责推进全市住房制度改革的工作。研究拟定全市住房制度改革的方针、政策,管理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推进全市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以及全市廉租住房规划的落实,拟定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有关部门做好国家、省、市有关廉租住房资金安排和编制全市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工作。负责全市城镇廉租住房的启动、建设、分配、管理工作。

三、 拟订全市住宅产业化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相关政策,组织住宅产业化实施工作。负责拟定全市住宅建设的规划、计划。负责对市区住宅建设项目的报建,协调各相关部门进行经济适用住房优惠政策审批并监督实施。组织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及房屋(预)销售管理。负责全市住房置业担保管理。

四、负责公房出售资金使用的管理审批。

五、负责全市房屋产权产籍、房屋交易和市场管理。负责全市统一房屋产权产籍、房屋交易和市场管理的政策和业务规范,对各区住宅建设工作垂直归口管理,对各县住宅建设工作实施宏观指导和监督。负责房地产中介企业资质审定和中介市场管理。

六、负责全市住房情况的调查及解危解困工作的宏观指导。负责直管公有房产售后服务和维修管理,负责市区危险房屋鉴定和危房改造。负责房屋修缮市场管理。制定房屋修缮技术标准、操作规程、质量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修缮队伍的资审和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工作。

七、负责全市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以及房屋维修基金管理。指导全市物业管理工作,审核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评定优秀住宅小区,指导各县物业管理工作。

八、负责全市的集中供热管理。制定全市集中供热总体规划管理规定,审查供热站点建设、供热设计、系统改造、施工和供热企业资质,监督和检查全市集中供热的服务质量。

九、负责有关房产问题的信访工作和民事纠纷的行政仲裁和行政复议。依法对房产业中违法违章行为进行监督和行政处罚。

十、负责城市综合开发管理工作,对城市综合开发市场实行宏观调控、对城市综合开发企业进行统一管理;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提出房地产业的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工作。

十一、 监督管理全市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和监督管理全市建筑活动;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贯彻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招投标和相关中介组织管理的法规和规章并监督指导;负责市场主体合同履约行为的监督管理;监督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规范执行法律、法规、规章;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国际、国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指导和监督有关勘察、设计、施工的招投标活动;综合管理工程监理工作。负责施工企业、设计单位、预制构件、建筑安装和建筑装饰的行业管理。

联系方式:

网址:http://zfcxjst.hlj.gov.cn/

地址:双鸭山市尖山区九阳路79号

电话:0469-4284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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