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 介

齐齐哈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简介

齐齐哈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下设职能部门。2021年5月,被中共黑龙江省委、省政府授予“黑龙江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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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一、研究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市政府规范性文件以及相关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贯彻实施。

二、承担全市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保障性住房规划、政策,提出有关保障性住房资金安排建议并监督实施。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三、承担推进全市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拟订适合市情的住房政策。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拟订全市住房建设规划、住宅产业化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全市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分区规划、重大建设项目规划以及土地利用规划的编制和审查。指导全市住宅产业化实施工作。

四、承担贯彻实施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执行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和省标准、行业标准及全国、全省统一定额,拟订全市地方性工程建设标准及定额。贯彻实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拟订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全市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负责施工图审查和设计问题的处理。

五、承担规范全市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拟订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房屋租赁、房屋面积、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房屋征收与补偿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出让和开发利用工作。参与涉及住宅建设用地规划编制、土地出让方案和价格及招标拍卖工作。参与土地利用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的制定。指导监督房屋产权管理等工作。

六、监督管理全市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全市建筑活动。负责全市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拟订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的法规和规章草案并监督指导实施。贯彻落实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法规、规章制度,负责市场主体合同履约行为的监督管理。负责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负责建筑装饰装修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技术政策。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的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工程勘察设计、施工、造价咨询、监理和招投标代理等企业资质管理工作。负责行业从业人员职业资格管理。组织协调建筑业企业开拓外埠或国外市场,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

七、拟订全市城市建设管理的政策、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市政公用设施和城建重点工程项目的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组织进行城市基础设施建管交接。提出全市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投资计划建议。参与全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论证、审查。负责市管市政道路、桥梁的管理工作。负责城市供热、燃气、供水、排水和污水处理的管理工作。

八、承担规范和指导全市村镇建设的责任。拟订全市乡村和小城镇建设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相关政策和规章制度。拟订村庄建设规划。指导乡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乡村相关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及乡村人居环境改善工作。指导传统村落保护和特色小城镇建设工作。指导村镇建设试点工作。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审查申报和保护监督。

九、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负责分管领域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拟订全市建筑工程及附属设施、市政工程质量和建筑安全生产、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管理。组织或参与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相关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全市房屋及附属设施、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抗震设计规范的贯彻实施。

十、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的科技发展规划和经济政策、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减排。组织实施重点科技项目的研究开发。负责各类房屋墙体材料革新及散装水泥管理工作。落实市委重点产业项目责任制,推进重点产业发展和项目建设。

联系方式:

网址:http://zfcxjst.hlj.gov.cn/

地址: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新明大街52号

电话:0452-2796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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